发布时间:2025-02-06 18:30:33
商业服务网点,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14条,是指居住建筑的一层或一二层设立的小型商业空间,如百货店、副食店等,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这些商业场所需采取特定防火措施,例如楼板耐火极限需达到1.50小时,隔墙耐火极限至少2.00小时且无门窗洞口,以确保与住宅部分和其他房间的隔离。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必须独立设置,确保人员疏散的顺畅。
然而,当商业服务网点的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其性质将由住宅楼转变为商住楼,需要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17条款的标准进行设计。例如,消防前室的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的要求,至少需6平方米,以满足更高的消防安全标准。
在楼梯间入口处的设计上,根据6.2.1.1规定,需要设有前室、阳台或凹廊。对于公共建筑,前室的面积应不小于6.00平方米,这是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空间供人们等待救援或快速疏散,保障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