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14:48:38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入股合作的权益、责任及义务。
第1条 技术增资
1.1 乙方以电池材料相关技术作为出资,包括三项专利申请、专利权利以及乙方个人掌握的电池材料技术。乙方专利申请已经于二○○四年一月廿一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尚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出资内容为三项专利、专利权利、技术及信息资源的总和,与甲方的研发、生产、销售密切相关,为不可分割的整体。
1.2 甲方向乙方支付出资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和每股认购价格,乙方以每股价格认购甲方股份。增资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九十二万五千九百股,甲方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玖佰贰拾伍万玖仟贰佰圆整。
1.3 丙方放弃对增资股份的认购权。
第2条 出资技术的移交
2.1 从增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乙方提供的技术、工艺及其改进和开发的所有技术、工艺的所有权及权益归甲方所有。
2.2 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给甲方,包含工艺流程、技术规范、配方、质量控制点等,确保普通中级技术人员能依指导生产并控制质量。资料应在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后的1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甲方董事会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3条 乙方对出资的承诺
3.1 乙方承诺拥有三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签署协议时专利技术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
3.2 乙方承诺,技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未应用于其他企业生产。
3.3 乙方承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晰、完整、可靠,包含所有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确保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3.4 乙方承诺提供生产销售所需资料,包括原料采购、设备采购、客户销售等。
3.5 乙方承诺不将技术资料透露给第三方,从增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至少在甲方任职5年。
第4条 乙方保密义务
4.1 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业务活动方法等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服务项目、业务活动信息等。
4.2 乙方承诺不将获取的任何信息用于与接受甲方聘用工作无关的方面,不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除非在法律要求、政府部门要求或甲方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
4.3 乙方承诺在离职后仍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这些信息在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为止。
第5条 权益和风险
权益和风险由股东按照各自在甲方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和分担,并以此比例为限。甲方的利润、风险和损失以及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利益应遵循此原则。
第6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同意将九十二万五千九百股质押在甲方董事会,期限为五年。质押期间,乙方不得转让、出让或设置担保,但享有权益和风险以及相应的股东表决权。若乙方违约,甲方董事会同意后可拍卖部分或全部股份追索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限于股份价值。
第7条 管辖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8条 争议解决
各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30日内未达成解决,可寻求司法解决。
第9条 其它
各方签署的协议约束继承人、继任者和个人代表,确保其权益。签署文件和从事所有必须或附带的活动以执行协议,协议共签署四份,各方各保留一份。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