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09:05:10
一、正面回答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二、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所示: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并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入的20%。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三、定义
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经营所得;
(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财产租赁所得;
(四)财产转让所得。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