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19:09:00
门窗、洞口防护示意图7.2.6 砌体工程
1. 施工工艺及措施
砖墙的砌筑工艺包括:抄平、放线→立皮数杆→铺灰砌砖→修缝、清理等。
(1) 抄平、放线:为确保建筑物首层山平面尺寸正确及各层标高的正确,砌筑前应认真抄平、放线。将各楼层标高引至楼板边缘或墙上,先放出墙轴线,再根据轴线放出砌墙轮廓及门洞口位置。
(2) 砌体施工中必须设置皮数杆,间距控制在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砌砖前应先对皮数杆进行预检。
(3) 墙体砌筑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及设计要求施工,做好技术交底。砌体用砖提前浇水湿润,严禁干砖上墙,以确保砌筑及粉刷质量。
(4) 砌筑砂浆采用重量配合比,计量准确。试块按规定留置。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隔夜砂浆不得使用。
(5) 木砖的尺寸应符合要求,数量应充足,并作防腐处理。
(6) 构造柱处墙体应砌成凸凹槎,槎深为60mm,高度为5皮砖。从底部先退后进,并按要求设置拉结筋。
(7)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在转角处砌筑确有困难时考虑留斜槎,斜槎底长不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槎子必须平直、通顺。分段位置在变形缝、门口、构造柱处。隔墙与墙交接处留斜槎确有困难时可留直槎,且为阳槎,并加设拉结筋。接槎时,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证灰缝顺直。后砌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
(8) 沉降缝两边的墙角应按直角要求砌筑。先砌的墙要把舌头灰刮尽,后砌的墙可采用缩口灰的方法。掉入沉降缝内的砂浆和杂物,应随时清除干净。
(9) 在操作过程中,应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
2. 成品保护
(1) 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2) 墙体拉结钢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水电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3) 基础墙两侧的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将墙挤歪、挤裂。
(4) 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的墙和柱,在可能遇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证施工中的稳定性。
(5) 构造柱、圈梁等支模过程中应单独考虑支架、支撑,保证稳定。严禁利用砖墙顶支加固而引起墙体移动、开裂等。
(6) 雨天施工收工时,应覆盖砌体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