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02:13:37
法律分析:
1. 性质差异:订金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不具有明确的担保功能。它是买方单方面的行为,不能直接视作担保。
2. 退还特点:订金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退还。而定金则只有在合同不符合规定等特定情况下才能退还。
3. 担保属性:定金具有明显的担保作用,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相比之下,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更多体现为一种支付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10年一月28日冲猴(壬申)煞北,我搬家的日子这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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