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16:31:32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作为政府部门,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能,旨在推动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
首先,该委员会负责起草和执行与城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同时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确保建设领域的法律秩序。
其次,委员会编制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公路、道桥和海空港等交通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管理。此外,它还负责审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城市建设资金,推动城市与交通建设的综合统计工作。
在村镇建设方面,委员会协调指导全市村镇的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小城镇和重点镇的建设,同时关注村镇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的建设。
委员会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定并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处理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此外,委员会还负责技术进步和专业技能培训的规划,推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的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在建设系统中的应用。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委员会负责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编制投资计划,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备案和核准,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监督商品房项目资本金使用,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新建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参与房屋拆迁和住户保障政策的制定。
委员会还管理建筑业,包括企业资质审批、中介机构资质审查、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管理和监督,以及境外和外埠工程企业进津备案管理。
在勘察设计领域,委员会负责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初步设计,管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指导农民自建住房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
在燃气、供热行业,委员会负责市场监管,参与价格政策制定,管理新建市政公用设施的特许经营,指导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实施,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最后,委员会还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政府部门的有效运作和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