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20:42:43
在宜宾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无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确保您当前没有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或其他用途。
二、装修的住房需位于宜宾市八县两区范围内。确保装修的住房属于宜宾市管辖区域内。
三、正在进行装修的住房,未开始装修或已装修完毕的,不予提取。确保您正在对住房进行装修,而非计划或已结束装修。
四、装修应为房屋整体装修,且装修面积需达到房屋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确保装修范围广泛,覆盖大部分房屋空间。
五、装修工程需进展一半以上。确保装修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以证明您确实需要使用公积金进行资金支持。
六、同一套住房在5年内不能再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确保您合理使用公积金,避免重复申请。
七、违章搭建的、无明晰产权的住房不能申请装修提取。确保装修的住房合法合规,拥有明确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