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00:25:18
这里面有涉及到一个缴存比例的东西,缴存比例一般是最少不低于工资的10%,最多不超过工资的30%,缴存比例在单位开户的时候一经确定是不能随意更改的。
假设你们单位的缴存比例是20%,就是单位10%,个人10%,缴存月工资额为:4000元,那么就是单位出:4000*10%,个人出:4000*10%,也就是各出400元,你的帐户上就有800元的进帐。
一般缴存月工资额是不能随便变更的,一年只能变更一次。而且公积金管理部会对缴存月工资额有一个上下限的规定,不同地方规定不同。
一、上限标准
(一)2012年泉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35902元÷12×3=8975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标准为8975×30%=2692元。
(二)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35902元÷12×5 =14959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标准为14959×30%=4488元。
二、下限标准
(一)2012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95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为:950元×10%=96元。
(二)2012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为:850元×10% =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