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23:39:36
为了确保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器的安全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国家标准:
干粉储存容器的设计需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满足《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干粉储存容器的设计压力可选1.6MPa或2.5MPa的压力级别,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超过0.85,增压时间应控制在30秒以内。
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需依据《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的相关标准执行。
干粉储存容器需确保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等参数达标。
推荐使用惰性气体作为驱动气体,首选氮气;二氧化碳中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0.015%,其他气体中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0.006%;驱动压力不得超过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以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根据类型而定: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应在出厂后8年内使用;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在出厂后10年内使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应在出厂后10年内使用;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在出厂后12年内使用。
全新的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而经过重新充气换粉处理的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为一年。过期的干粉灭火器应当送到具备灭火器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充气换粉处理,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