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08:26:32
根据广西河池市政府官网公布的《河池市县级机关接待管理办法》,河池市县级接待标准如下:
1. 接待标准
(1)省部级领导、军区以上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驻广西机构首席代表、外国驻广西总领事馆总领事、广西驻港澳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广西驻外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县级政府机关接待标准为每人每天1000元。
(2)厅级领导、军区正职、省直机关首席代表,县级政府机关接待标准为每人每天800元。
(3)处级领导、军区副职、省直机关正、副职,县级政府机关接待标准为每人每天600元。
(4)科级领导、军区以下领导,县级政府机关接待标准为每人每天400元。
2. 接待范围
县级政府机关接待对象为中央和省直机关、自治区直属单位、驻河池部队、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其他应邀来我市参观考察、会议、谈判、签约、文艺演出等活动的人员。
3. 接待内容
接待内容应当与政府工作紧密相关,符合政府公务活动的要求。接待场所应当选择经济、适宜的酒店、餐厅等场所。
注意:以上接待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接待费用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衡量,遵循节约原则,做到精打细算。
综上所述,河池市县级接待标准根据不同级别的领导人员的不同职务和等级设定了不同的接待费用,同时规定了接待范围和接待内容的要求,以保证接待活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在实际操作中,应当遵循节约原则,做到精打细算,确保公款使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