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05:50:58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共有14个提取事项,具体如下: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9)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0)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1)出境定居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
(12)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4)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提取事项均可通过网上申请,其中(1)、(2)、(5)、(7)、(10)-(14)九项提取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结。
如何提取北京国管公积金?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及证件要求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简化实现”零材料”办理提取流程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综上所述缴存人变更个人信息(参见问题解答第78题)。缴存人将本人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或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转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