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23:27:50
最高为21599元,最低为4320元。对照2021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0610元,最低为4122元这组数据,意味着2022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度最高值上调了989元,最低值上调了19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直接关联到职工的工资扣减。按照通知,本次调整范围为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调整内容包括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及标准。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月工资)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所在市、县(市)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442元测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0610元(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4122元(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职工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