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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整治内容

发布时间:2025-02-07 13:57:3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了一场针对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旨在确保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

首先,检查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所有食堂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且许可证不得过期。新开办的食堂必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严格办理许可,不符合设计布局、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人员配备标准的,将不发放许可证。对于无证经营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其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核查是必不可少的。食堂需要有健全的健康管理制度,所有从业人员都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确保该证明在有效期内。

环境卫生是整治的重点。食堂需定期清洁,配备有效防虫设施,确保通风和排烟条件良好。消毒设施、消毒池的使用和管理也需符合规范,餐饮具的消毒需符合相关标准,不得混用消毒池。

此外,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至关重要。食堂需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进行严格验收,确保其在保质期内,存储条件合规。特别关注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产品,以及食用盐、油脂、散装食品和一次性用品的进货渠道和相关证明。

最后,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也将被严格检查。包括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加工流程是否规范,防止交叉污染,以及对特定食品如四季豆和豆浆等的烹饪要求,如确保熟透,提供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扩展资料

国食药监食[201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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