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用益物权包括哪四种

发布时间:2025-01-18 13:55:32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用益物权包括四种具体形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这四种用益物权在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市建设、维护农村居民住房权利以及提高不动产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1、定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依法通过承包而取得的对农村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特点

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

承包人享有使用和收益权

3、实例

村民张某通过承包土地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承包地上种植农作物并获得收益。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定义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2、特点

适用于国有土地

用于建设目的

使用权人可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3、实例

某房地产开发商获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设了商品房并进行销售。

三、宅基地使用权

1、定义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2、特点

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

用于建造个人住宅

权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实例

村民李某依法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自己的住房。

四、地役权

1、定义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特点

涉及两个不动产:需役地和供役地

以合同约定为基础

目的是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3、实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地役权合同,甲公司为了方便通行,在乙公司的土地上设立了地役权。

一、法律保护

1、民法典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四种用益物权的设立、行使和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2、其他相关法律

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对用益物权的具体实施提供了补充规定。

二、权利行使

1、合法性原则

用益物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合理使用原则

权利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得造成土地荒废或破坏。

3、登记制度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需要通过登记来设立和保护权利。

三、纠纷解决

1、协商机制

当发生用益物权纠纷时,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行政调解

可以通过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司法途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本站热点

热点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