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13:07:19
哈尔滨保障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年收入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
(三)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四)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70%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申请家庭应如实填写和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市无房产证明;
(五)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六)《个人收入证明》(有工作填写提供);
(七)《个人收入说明》(无工作填写提供);
(八)《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综上所述: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具有本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同一户口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其不同户口下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