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05:48:2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千禧龙花园地下车位转让事宜,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位于千禧龙花园地下停车场,编号为特定车位。该车位划线分隔,无封闭,甲方保证享有合法所有权,且产权清晰,无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该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计算。
三、付款与责任:转让金总价为人民币8.7万元整。乙方需在协议签订及所有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全款。甲方收到款项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所获得的所有权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益)均转移到乙方名下,甲方不得另行处置该车位。转让后,双方需向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备案。
四、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区物业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码:(甲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手机号码:(甲方)
手机号码:(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