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19:13:26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的时间期限为五年,纳税人可用下一纳税年度所得弥补,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的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逐年结转弥补,以此计算开始获利年度。
企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亏损时,以往需税务机关审核,自2004年起取消审核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税务机关将加强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预缴税款时,企业可以直接弥补亏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应先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再按税率预缴。
企业改制重组后,可以延续弥补亏损。内资企业所得税政策中,企业免税合并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全部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可由合并企业继续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企业免税分立中,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税收问题中,若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比例超过25%,可依照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收。对变更设立前企业累计发生的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年限内,由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延续弥补。
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中,合并、分立后的企业延续弥补合并、分立前企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对股权重组的企业,若依有关法律规定仍为外商投资企业或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股权重组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以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逐年延续弥补。对于企业转让部分或全部资产,不影响转让、受让双方企业的存续性的,资产转让和受让双方在资产转让前后发生的经营亏损,各自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内逐年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