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00:40:31
1. 2024年新规定要求,所有煤气罐必须由获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以确保使用安全。
2. 检验不合格或已过检验期的煤气罐禁止使用。
3. 针对民用煤气罐,检验周期将有所调整:前三次检验间隔为四年,第四次检验间隔缩短至三年。
4. 即使未到达检验期,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煤气罐也应予以报废。
5. 在购买煤气时,用户应选择已注册并拥有充装许可的单位,或是已注册的经销商。
6. 运输液化石油气气瓶时,其行驶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7. 使用煤气罐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所有要求。
8. 特殊用途的气瓶,如灭火用气瓶,不适用于上述规定。
9. 所有涉及气瓶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1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的气瓶安全监察工作,而各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则负责本区域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