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7 15:41:50
了解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吗?首先,你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需单位盖章,不填写提取金额。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需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拆迁批复原件,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
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
缴款通知、缴款收据原件。
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在转账方式上,可以转入单位结算账户或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如果选择个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办理流程如下:
在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且提取金额至百元整。购房一年以内(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
特别提示: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如需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个人信息有误,需更正后办理;表格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在符合提取条件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需在单位足额缴存并办理停缴手续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各服务点的地址、办理时间和联系电话如下:
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徽行驻点办:长江中路90号,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公积金窗口(携带公积金卡)。
请根据上述信息准备所需材料,并选择合适的服务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