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5 07:49:19
1982年7月初,牡丹江市城建局按城市建设规划,组织民工在光华街马路西侧挖排水暗渠。
16日16时,在光华街道办事处附近,当民工挖到距地面深25米处,先后挖出4个标志不明的铁桶,每桶大约60公斤。
组织施工的负责同志将这一情况报告了牡丹江市公安局。公安人员勘查现场后,发现这里位于日伪时期的警视厅和所属监狱附近,便明确告诉施工人员暂不要乱动,待弄清情况后,再作处理。
于是,这4个不明铁桶便留在沟里,逐渐被积水浸泡。到18时左右,已挖开的沟内积水约半米深,4个铁桶均泡在水中。
这时,民工鲍某来到沟边,在夕阳的霞光中发现铁桶的桶盖在闪闪发亮。于是,鲍某下沟细看,发现桶盖是铜的,就生下了卖钱的念头。鲍某用手使劲拧桶盖,但丝毫未动,他拿起镐头就砸。
砸铁桶的“当当”声传了出去,其他农工听到后上前劝阻。鲍某不但不听,反而耽心到手的钱被别人弄去,便又猛砸几下。桶盖应声脱落,“扑”的一声,桶内液体突然喷出,黑色的液体溅到鲍某和另一农工身上和脸上。
鲍某一气之下将一个桶推倒,铁桶里黑色的液体汩汩地流进沟内的积水中。鲍某到泥水里把桶盖捞了出来,用报纸包好,揣到了兜里。
这时,吃饭的时间到了,人们先后离开现场。
吃过晚饭,鲍某回到住处用水简单地擦洗一下,并把砸下的铜盖用报纸包好带回宿舍置于地铺的褥子下面。
到19时左右,鲍某浑身难受,手、脸和颈部发烧发痒,眼睛流泪。熬到23时,鲍某疼痛难忍,连忙到牡丹江市第二医院就诊。
值班医生看后,不知是什么病,给鲍某几片去痛片。鲍某服药后仍不能缓解,一夜翻来覆去未能入睡。
鲍某17日上班后,又去该医院看病,院方看到病情较重,同意住院,但因鲍无钱预交住院费,又返回宿舍休息。
当晚,民工宿舍里臭气熏天,人们打开室内门窗才睡着。
18日凌晨,天上下起小雨。施工负责人考虑到还要继续施工,就派人用抽水机将沟内积水吸出排至马路上,污水流了一地。
18日10时左右,根据市公安局的通知,市防疫站派人到现场用侦毒器侦检,初步判定桶内液体可能是芥子气毒剂。
至此,这件事引起城建局的重视,立即报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