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9 10:22:12
林木补偿标准,根据不同树种与生长年限,具体补偿如下:
杨、柳、榆、槐树林木,1-3年补偿每亩1200元,4-13年1800-3600元,14-20年3000-1800元,21年以上1200元。
柞树林木,1-3年每亩1200元,4-20年1800-3000元,21-50年4400-6000元,51年以上2400元。
红松林木,1-3年每亩1200元,4-20年2000-3100元,21-40年4600-6200元,41-70年16800元,71年以上9600元。
落叶松林木,1-3年每亩1200元,4-20年1800-3000元,21-50年6000-2500元,51年以上0元。
民房前屋后林木,幼龄林(1-10年生)每株补偿5-20元,中龄林(11-20年生)22-50元,成熟林(21年以上)11元。
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未成林每亩2667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林业设计费按照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统一,不仅针对土地补偿,也包含林木补偿,但不同树种和生长阶段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补偿范围广泛,包括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与设计费,确保了林地征用过程中的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