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13:58:21
单位要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电梯)、相关的作业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机械安装维修、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向当地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许可由施工单位所在地的省局或其委托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
按《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要求申报资格,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工作。
资格许可程序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许可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
第十三条 申请
申请单位经自评认为具备本规则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应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当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申请单位在注册地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如分支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支机构应在所在地单独申请相关资格;如分支机构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特种设备施工资格应向其“法人”注册地的受理机构一并申请,约请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评审机构评审,并与其“法人”相应资格的评审同期进行,评审结果应征求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意见。取得许可的,其“法人”的《许可证》上应注明该分支机构及许可的施工类别范围。
制造单位申请施工资格许可,可以与制造许可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分别提出。与制造许可申请同时提出的,其许可条件评审应在制造许可评审时按照本规则规定一并进行。设有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执行。
客运索道施工资格申请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签署意见后报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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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按:国质检锅[2003]251号 关于印发《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