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08:39:40
1.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应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完成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2. 备案方式包括在线提交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者提交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系统。
3. 对于室内装修面积:
- 若不超过300平方米,无需申报,可直接进行开业检查。
- 若超过300平方米,且对原建筑结构、喷淋、空调等进行了改动,则需进行二次装修消防报建、审批、验收流程。
4. 二次装修消防报建、审批、验收流程包括:
- 填写《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申请表》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填写申报表》(如有自动消防设施)。
- 提供黑色笔填写的表格复印件。
- 提交内部装修的平面、立面、剖面图及施工图,包括天花、墙面、地面、隔断等。
- 提供电气线路施工图、防排烟系统及消防设施设计平面图和系统图。
- 提供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5. 各类装修工程,如办公室、商业店铺等,在进行消防部门审批和验收前,需填写相关报表,出示设计消防图纸,以确保工程符合消防法规,方可投入使用。
6.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除特定建设工程外,建设单位应在取得许可和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