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23:49:14
房产继承,按照《继承法》规定,涉及房产转至继承人名下。房屋权属人去世后,合法继承人需办理继承登记。流程分为五步:一、房屋评估,由评估公司根据房屋位置、方向、楼层、楼龄等因素,进行市值评估。二、继承公证,申请人需至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需提供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若有遗嘱需提交遗嘱原件。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需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需至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获取测绘成果或附图。四、继承登记,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登记,填写申请书,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五、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或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登记,需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了遗产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其他合法财产。第二十四条则强调了遗产的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