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8 01:05:30
在聊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多种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以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经单位核实,携带证明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在受托银行办理。若账户封存管理,需经中心审核同意。
对于自住住房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提取配偶账户余额,但需配偶书面同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连续半年以上缴纳公积金,提供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首付达到规定比例,具备稳定收入和偿还能力,同意提供抵押、质押或联保等。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人需提供住所证明,由担保公司提供全程担保。此外,还可能有其他特定条件需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