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1 08:50:35
郑州新区的管理体制独特,其权责涵盖了五个行政区和一个县,即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郑州国际航空港区、中牟产业园区(原郑汴产业带)和郑州国际物流园区,以及中牟县,简称为“五区一县”。
在管理架构上,郑州新区工委和管委会作为郑州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管委会主任的单一领导。新区在经济权限上具有省级管辖市的级别,被视作河南省最具潜力的区域。省政府赋予新区广泛的经济管理权限,包括一些省下放给省辖市的权限,以及保留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特殊经济管理权。
在行政操作上,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报省辖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外,新区可以直接向省直相关部门报告,并在郑州市相关部门备案。新区享有省辖市级的城乡建设管理权,负责区内建设工程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人事任免方面,新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和任用拥有自主权。副县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非省管干部)的任免,由郑州市市委组织部与新区工委联合推荐考察,提出决定。而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事项,如招录、考核、奖惩等,则由新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报郑州市人事部门备案。
财政方面,新区的收支独立结算,直接与省财政对接,无需郑州市财政插手,新区财政负责辖区的财政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市财政从新区获得的收入将全额返还给新区财政。
扩展资料
郑州新区西起中州大道、东至中牟县东边界、南至航空港区、北至黄河大堤,包括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国际航空港区、中牟县,总面积约184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