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16:38:08
五保户办理条件如下: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审核的关键在于第一条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劳动能力的孤寡及孤儿都可以吃五保,但孤儿年满18岁(读书的可延长至毕业为止),能有独立经济能力,取消补助;
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4、无劳动能力的。
五保户办理材料如下:
1、本人向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的书面申请;
2、农村五保待遇申请书;
3、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家庭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户主和本人的户口复印到同一页。
具有辖区内农村户籍,并且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人、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都是申请五保户的主要人群。
五保户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办理五保户的申请;
2、受理: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出来后,还需要把结果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逆行审核;
3、审核:乡镇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对乡镇报送的意见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批,做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