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3 23:39:11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内设7个机构,负责不同领域的管理与服务。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制定工作制度,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文电处理、印鉴保管、联络接待、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等行政事务。
人事教育科负责机构编制、干部考察、奖惩、工资劳动保障、人事档案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老干部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培训工作。
房政科负责房地产规范性文件起草、法制建设、房地产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房地产业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科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人员培训、维修资金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审查、竣工验收、业主委员会建立与指导、投诉处理、优秀小区创建、物业管理招投标。
住宅发展科负责编制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战略、政策、计划,住房保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制定与实施,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屋、限价房、城镇危旧房屋改造计划指导实施,住宅与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技术管理工作,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工作,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职工技术培训。
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预算、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经费、专项资金管理、财会人员管理与培训、财务成果、会计核算、票据使用管理、内部审计、财务统计报表和综合经济指标分析,机关日常开支报销及工资发放。
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全局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全局具有行政审批职责部门联系、协调工作,宣传贯彻房地产系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