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4 06:52:07
广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
提取材料通常包括基本资料,如本人身份证、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以及职工申请销户提取时需提供个人账户封存状态证明或对账簿原件。具体资料则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而定。
提取流程一般分为网上预约和现场排队两种方式。职工先登录中心网站或使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预约者可优先办理。没有预约的职工需按银行规定排队等候。提取流程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部分提取需要单位或职工提供相关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最后提取转账。销户提取则需要单位或职工提供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
提取申请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通过后可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注意事项包括非按揭购买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等提取条件的提取间隔、多套住房提取规定、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处理、集中封存部职工提取条件、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及办理时间地点等。
中心各办事处和管理部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的具体营业时间以各网点对外公布为准。职工可选择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网点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