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16:29:53
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转让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达成以下几个方面要求,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
1、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是同一个村集体的,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必须在同一个村集体内才可进行。
2、受让人在村集体中符合要求,也就是说满足能分配宅基地的条件。
3、受让人在村里面没有宅基地。
4、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哪些情况下转让宅基地不合法?
1、转给不符合条件的受让人
农户的宅基地可以转让,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为受让人接收转让的宅基地。例如农户把宅基地转让给非本村集体成员、公司法人和非农业户口的人都不合法,转让不受法律保护。
2、违背了“一户一宅”规定
国家有明文规定一个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转让中受让人在转让前没有宅基地,转让成功后只有一片宅基地。总而言之,转让中如果受让人拥有超过两块宅地的就是不合法。
3、违背了“地随房走”原则
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转让过程中,受让人实际得到的是房屋,而宅基地使用权附着在房屋上。所以,农户单独进行宅基地转让是不合法的,必须要在宅基地上建好房,建好后转让房屋,才能让宅基地被转出去。
4、违规审核
宅基地转让是否合法有专门部门审核。如果审批转让条件的部门违规操作,存在违规审核的宅基地转让是不合法的。
综上,农户转让宅基地时一定要在规定范围内办事,按宅基地转让的相关规定走程序,转让不合法的,轻者处以罚款,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这些都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条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