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4 06:23:06
1.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通常在市级安全监督管理局进行,最终材料由市上报至省。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第一步,向当地安检站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安全三类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十三项企业基础资料。
- 第二步,通过初审后,材料上报至各地市安检站,并由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进行二次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领取许可证;不通过的,需整改后重新上报。
- 第三步,安全生产许可证每三年需要延期一次,不延期则许可证作废。
3.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包括:
-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 (二)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和人员明细表。
-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五)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及考核人员明细。
- (六)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和施工项目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收据复印件。
- (七)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合格证明。
- (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组织人员名单。
- (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指标。
- (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文件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录。
- (十一)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以及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4.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五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包含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从业人员签订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责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