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3 10:49:26
根据相关法规,x_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以下是具体事项公告:
一、项目情况
配租房源共计1080套,分布于火车北站项目308套,秀水花苑项目547套,保利茉莉公馆项目129套,金水龙泽苑项目96套。
二、配租对象
面向x区在20_年12月7日前,取得《x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通知书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内。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同样不在此次配租范围。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三、租金标准
配租房租金按照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有原住房的配租家庭,面积差额部分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则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其他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相关规定另行交纳。
四、配租流程
配租将遵循申请登记、计分排序、轮候选房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请登记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x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的住房保障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登记日期截止至12月7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
(二)计分排序
根据《x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进行综合计分排序,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则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于12月15日通过《x日报》、《x晚报》、x住房保障网、x区政务网对外公布。
(三)轮候选房
入围家庭需在规定时间内选定配租房屋,领取《x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持该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x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并办理入住手续。
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未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五、监督举报电话
请保持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x区住房保障中心和x市住房保障中心设有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