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2 18:41:22
市政修路项目在设置围挡时,需遵循严格的标准要求,以确保施工过程的秩序与安全,同时维护市容美观。
对于占用市政道路工期超过半年的项目,必须采用固定围挡封闭,高度须达到2.5米以上。围挡设计应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并进行保洁美化处理,以提升市容质量。
在工期半年以下的同一位置施工,应设置封闭式围挡,确保施工区域与公众安全隔离。施工围挡需统一规范,挂有安全标语,并在显眼位置悬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公示牌》。具体要求包括:围挡应为半通透式,高度为180cm,上半部为金属网通透式结构,下半部为厚彩钢板封闭式结构。底座采用C30预制混凝土,确保围挡坚固、整洁,避免使用柔性材料或破损围挡。围挡牌需整洁、划一,整体效果好。
施工围挡需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破损或老旧部分应及时更换。各专业管线单位可在围挡标准基础上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选择不同的颜色及单位标识,做到围挡标识醒目、行业特色鲜明。
施工围挡上应悬挂公示牌,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电话、开工和承诺修复完工日期、临时占用许可文件等信息。尺寸为宽100cm、高80cm,颜色为板底色白色、标题文字红色、正文文字黑色,采用塑料板与铝合金封边。
工地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围挡牌需设置反光标识,夜间应增设反光警示标志或警示灯,占用车道施工时应设置导向牌或符合道路安全的标识,以确保施工过程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