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16:26:41
甲方系“花园”项目开发商,建设机械车库,乙方为本小区业主,需使用该车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车位信息
甲方同意转让本小区机械车库中某个车位给乙方,乙方长期使用。车位尺寸与重量限制如下:
二、使用年限
乙方使用该车位年限为20年,从移交之日计算。20年后如能继续使用,乙方可在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继续使用,无需再付费。剩余年限满需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三、使用费
乙方一次性支付20年使用费,于签订合同时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为应付额的日万分之五。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费用不予退还。
四、交付
甲方在指定日期前交付车位,乙方应在期限届满时接受,视为交付时间。逾期未接受视为已交付,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交付前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拒绝交付。
五、特别约定
车位只能用于停车,不得改变用途或增设设施。车辆尺寸及重量不得超过规定,否则责任自负。行使使用权时不得妨碍他人通行,不得占用公共部位停车。
六、物业管理
车位使用权转让不包含日常使用、维护等管理,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乙方需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缴纳相关费用。未按时缴纳,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
乙方按合同使用车位,不再办理转移手续。风险责任自交付日起由乙方承担。乙方转让使用权需遵守合同约定,告知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否则转让无效。
八、争议解决
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向小区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附则
合同条款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争议。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与指模: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与指模: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