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4 01:39:59
申请条件包括离休、退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出境定居,以及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
对于缴存人死亡提取,需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继承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被继承人所在单位证明、继承关系公证书或法院文书。
面签业务需前往营业部现场办理,包括上表第二、三、六项提取业务,其他业务可委托代办,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审批流程及办理地点如下:
青秀营业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一层19-1号和A区二层3、4号。
兴宁营业部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
江南营业部位于南宁市淡村路5号大院内。
西乡塘营业部位于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园分中心四楼。
邕宁营业部位于邕宁区红星路35-1号一楼铺面。
良庆营业部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5楼。
武鸣管理部位于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欢歌路12号金域华府售楼部旁。
横县管理部位于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龙池新城龙翔苑(新工商局正对面)。
宾阳管理部位于宾阳县广场新区商业城西排11、12号。
隆安管理部位于隆安县城厢镇泰安街102号。
马山管理部位于马山县白山镇富群路中段(马山县水产畜牧局对面)。
上林管理部位于上林县进城大道(工商局集资楼房/武装部新址附近)。
各管理部负责归集、提取、管理、核算、计息、对账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和回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