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4 08:42:40
居住证没有加急办理一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可知,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电子居住证材料:
1、上传申领人本人手持身份证彩色照片。
2、上传申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照片;
4、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上传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不动产证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照片;
5、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上传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照片。
办理步骤:
登录“平安龙江”APP或微信公众账号“冰城公安”,选择“电子居住证申请”业务,输入身份证号,选择辖区派出所,上传本人自拍照、身份证正面照片和身份证反面照片,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个人中心”查看电子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