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11:54:30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职责调整的公告旨在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职责的划入、划出、取消以及加强。其中,成都市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的职责被划入市环保局,旨在整合力量,增强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同时,取消了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以简化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高新区区域内的部分轻度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责被划给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旨在实现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合作。此外,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加强了全市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旨在从宏观层面进行环境管理。同时,加强了环境治理、环境监管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旨在全面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加强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排目标工作职责,旨在推进环境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