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2 19:52:43
1、补助对象:2023年政策指向居住在危房中的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其他贫困户。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主要来自农户自筹,政府提供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 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
- 修缮加固房屋户均补助0.6万元。
- 其他非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贫困户
- 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万元;
- 修缮加固房屋户均补助0.4万元。
如上级政策有调整,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3、申请程序:农户需自愿申请,经过以下步骤:
- 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村公示);
- 乡镇级审核(并进行公示);
- 县级审批(并进行公示)。
4、基本原则:整个危房改造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资金管理:政府补助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至农户手中,严禁补助资金被挪用。确保纪律严明,杜绝仅领取补助而不进行房屋建设的行为。
6、建设标准:农户自建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重建的房屋需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重建户需及时拆除原危旧房屋。改造后的农房面积应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不允许超面积建房:
- 1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 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 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7、改造原则:应改尽改,主要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
8、工作要求:危改农户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情况。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不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将取消其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