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4 16:39:14
1. 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是业主共同管理物业的重要环节。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有权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
3.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需依法依规进行。
4. 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有责任对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提供指导和帮助。
5.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进一步明确,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6. 特殊情况下,如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达成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