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23:43:22
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程序和上市交易有严格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具备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达到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三、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商品住房价格、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若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让,政府可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满5年后,购房人可选择上市转让,需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或购房人缴纳一定价款后获得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