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04:40:31
一、旧城改造补偿标准的详细内容如下:
1. 对于永久性建筑,补偿标准为1:1的产权转换。
2. 对于国道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补偿标准为1:0.7的产权转换。
3. 对于运野村道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补偿标准为1:0.65的产权转换。
4. 对于瓦房,补偿标准为1:1.5的产权转换。
5. 对于临时建筑,每平方米补偿300元;楼顶钢架铁皮顶每平方米补偿200元。
二、旧城改造拆迁程序的步骤如下:
1. 调查核实:拆迁人在收到征地批文后,需到派出所、房管站等地查阅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和房产情况,并进行实地核实。
2. 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被拆迁人进行逐户走访,全面宣传相关政策,了解被拆迁人的安置意愿。
3. 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步骤和形式。
4. 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 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批准发放后,拆迁主管机关需将拆迁相关信息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公布,并做好拆迁宣传工作。
6. 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 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