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8 03:23:0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库房出租合同,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租赁面积为平方米,租期为年。租金按年支付,每月每平米租金元,租赁面积平米,月数。如需调整租金,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水费暂不收取,电费按租赁户独立电表取数,采取插卡预付方式缴纳,每度电元,电表押金600元。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乙方应按月缴纳,每月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暂不收取)。如相关部门收取费用,甲乙双方可再行协商。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逾期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0.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后,该库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库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租赁期间,库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库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不再承租,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承担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晋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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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