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3 14:00:39
法律分析:三亚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二)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三)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的,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了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五)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了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三亚市棚户区改造购买安置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改造主体严格按照市棚改办审查通过并予以备案的安置房具体分配实施方案,组织安置房分配工作。(一)改造主体在分配安置房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二)被补偿人选房先后顺序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确定,综合评分应当以签订补偿协议、交房及搬迁时间等作为评定因素,具体细则由改造主体自行制定。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协助市棚改办做好被补偿人的档案资料管理及安置审核工作,杜绝重复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