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06:58:45
条件为父母一方取得濮院镇新居民积分卡(积分卡取得日期须在5月30日前)的非桐乡户籍新生。
以2020年招生为例,招生条件规定:户籍在濮院镇(户籍证办理日期须在6月10日之前)的新生;父母一方取得濮院镇新居民积分卡(积分卡取得日期须在5月30日前)的非桐乡户籍新生;符合濮院镇单证(房产证)报名条件的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在濮院镇有私有住宅,并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产权人系新生父母(房产证办理日期须在6月10日之前)。按份共有的房产,新生父母的份额必须达到45平方以上。新生父母一方参加桐乡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当前正在缴费且自报名之日往前推连续缴费1年(含)以上,且承诺继续缴纳。户籍在桐乡市以外的,其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必须取得登记地为濮院的《浙江省居住证》(IC卡)。
扩展资料:
濮院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招收好一类生、二类生后,各校将根据剩余学位数量招收三类生。录取顺序遵循积分值从高到低的原则,录满为止。父母双方同时办理积分卡的,分值不累加,取积分高者排名。如积分相同,以连续居住登记年限长短排名。
2、各小学、幼儿园应将本通知精神告知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学生及其家长,并将本文件放大后张贴于学校公示栏等醒目位置。
3、报名时请携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原件抵押在银行的,要提供银行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每页都上复印),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濮院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