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12:34:15
1. 室内装修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
2. 工业企业产生的噪音主要由环保局负责管理。
3. 交通噪声,如道路行驶产生的噪音,由交通委员会主要负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4. 在城市公共场所举办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过大音量,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以避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5. 铁路机车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产生的噪音污染,当地政府应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减轻噪音污染的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供,仅供参考。若您对噪音扰民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