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2 20:12:48
一、港澳台高级人才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
1.办理条件
在北京被用人单位聘用到重要工作岗位上任职的香港、澳门和台湾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2.申请材料
(1)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聘用合同书及复印件一份;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4)近期同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二、港澳台高级人才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
1.办理条件
在北京被用人单位聘用到重要工作岗位上任职的香港、澳门和台湾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2.申请材料
(1)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聘用合同书及复印件一份;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4)近期同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5)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审批流程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制作证件盖章后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拓展资料: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所在地区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区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审核合格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制作证件盖章后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