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2 17:59:00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一)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具有西安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享受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
(三)申请步骤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合格后,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西安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15天的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40元,每户每月最高补贴为150元,由区房改办统一发放;
法律依据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