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4 21:52:06
不需要登记六个月的。
青岛如何办理暂住证
一、暂住人口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暂住登记。
二、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务工经商拟暂住30日以上的暂住人口在办理暂住登记时,申领《暂住证》,证件免费。
三、申领程序及所需证明:
申领《暂住证》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育龄妇女须持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需持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领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对集体申办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发给申办单位;对个人申办的,当场发证。
四、有关要求:
1、《暂住证》的最长有效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要及时换领新证。
2、严禁伪造、涂改、转借、买卖《暂住证》。
暂住人口,是指离常住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管辖区域,到户口所在城市、乡(镇)的行政区域以外居住的人员。根据《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三日以上的暂住人口应申报暂住登记:(1)外地来青岛市暂住的;(2)具有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常住户口,在本市其他区(市)暂住的;(3)具有本市其他区(市)常住户口,在户口管辖区(街道、乡、镇)以外的其他区域暂住的。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其中,住宿在旅店的,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
年满十六周岁在本市务工、经商拟暂住三十日以上的暂住人口,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时,申领暂住证。申领暂住证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育龄妇女须持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实行免费办理,有效期限为一年。
企业为员工办暂住证,一次人数超过十人的,可申请当地公安机关到工地、厂企、村居现场办证。对个人申请办理《暂住证》的,当场发证;对集体申办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发给申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