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3 06:57:10
开锁不备案属于违法,具体如下:
开锁需要备案,且只能由公安备案登记的服务机构才能从事这项工作。没有到公安部门备案,擅自提供开锁服务的,将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特种许可完成后,五日内去当地派出所,填写相关文件,并且提交相应证明,即可备案成功。该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开锁需要备案资料如下:
1、《开锁业备案登记表》(一份);
2、《开锁业(负责人)经营者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
3、《开锁业从业人员(员工)信息登记一览表》(一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5、相关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含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
6、相关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人员指纹、掌纹卡(辖区派出所提供并加盖公章)(一份);
7、房屋租赁合同书、房产证明或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门店全貌照片,四周照片(原件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不执行受理开锁登记、查验规定,私自雇用无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锁具开启,不报告可疑情况,从事违法活动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