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9 12:23:48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概念,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这一政策旨在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同时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更高效利用。简单来说,宅基地将拥有三种权能:集体所有、农户资格权和使用权,其中集体作为所有权人,符合条件的农户拥有资格权,而使用权则对应于农户的自建房所有权。
三权分离后,宅基地所有权保持集体所有性质,强化了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在使用权流转或征收时给予相应权益。农户资格权的稳定确保了农民获取和占用宅基地的权利,这对土地附着权益、收益分配等具有重要影响。而适度放活使用权则允许农户通过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灵活使用宅基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村资产价值。
设立“三权分置”的目标在于平衡“稳”与“活”的矛盾,即在保证农户宅基地权益的同时,推动宅基地的合理流转。对于城乡接合部及大城市近郊区的农村住宅,通过租赁流转的方式,可以满足租赁市场需求,具有积极意义。朱道林教授认为,这种模式类似于在保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权利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农村住宅的灵活使用。